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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指南
 

使用里程 / 大韩航空

如何使用里程
奖励机票
奖励升舱

大韩航空额外奖励的里程兑换
如何向家庭成员转送额外奖励
除了会员本人以外,奖励还可以转送会员的祖父母、父母、配偶、岳父母、兄弟、姐妹、儿女、女婿、儿媳和孙子女。
为了登记家庭成员,只需提交所需要的文件。
只需在起始程序时登录家庭成员,无需其他文件。
为了登录家庭成员, 需要提交一份能够确认家庭关系的国家发行的文件。(比如,居民登录登本,户籍登本,出生申请书,结婚申请书 等)
多重奖励的扣除里程要求
要求相同航线的两张或更多往返奖励机票时,每张机票仅需要90%的标准里程要求。
单程和婴儿奖励机票以及升舱奖励不适用于10%的折扣。
对于级别、地区和季节的变化,或者未用赠票的部分补偿,将取消以前适用的10%折扣。
10%折扣是暂时提供的服务。
奖励机票/奖励升舱的有效期
从签发之日起,奖励机票的有效期为6个月。
只要机票有效,升舱也一样有效。
奖励机票的有效期可以延长3个月的时间,每次延期将扣除5,000里程。最多允许延期两次。
· 旺季期间的里程兑换
在旺季期间,兑换奖励机票和升舱奖励需要更多的里程。
旺季的日期每年都有变化。
2008年奖励旅行的旺季旅行日期如下:

路线

出发

到达

2009年

2010年

韩国国内

韩国国内

1.1 ~ 1.4
1.23 ~ 1.28
7.17 ~ 8.23
10.1 ~ 10.5
12.30 ~ 12.31
1.1 ~ 1.3
2.12 ~ 2.16
7.16 ~ 8.22
9.18 ~ 9.26
12.30 ~ 12.31

美国以外

韩国、亚洲、
大洋洲、欧洲、
中东

韩国、亚洲、
大洋洲、欧洲、
中东

1.1 ~ 1.11
1.23 ~ 1.27
7.17 ~ 8.16
10.1 ~ 10.4
12.23 ~ 12.31
1.1 ~ 1.10
2.12 ~ 2.15
7.16 ~ 8.15
9.17 ~ 9.26
12.24 ~ 12.31 

美国

韩国、亚洲、
大洋洲、欧洲、
中东(*)

北美洲 、南美洲

1.1 ~ 1.11
1.23 ~ 1.27
7.17 ~ 8.16
10.1 ~ 10.4
12.23 ~ 12.31
1.1 ~ 1.10
7.24 ~ 9.5
9.17 ~ 9.20

北美洲 、南美洲

韩国、亚洲、
大洋洲、欧洲、
中东、北美洲 、
南美洲(**)

5.23 ~ 7.5
12.12 ~12.27
5.22 ~ 7.11
12.11 ~ 12.26

(*) 从大洋洲到南美洲和从南美洲到大洋洲的航班由于不适用于兑换而不包括在内。
(**) 从北美洲到南美洲和从南美洲到北美洲(LAX/GRU V.V)的航班在旺季期间被视作来自美国的航班。

奖励旅行指南
奖励只能用于大韩航空的航班(奖励不得用于其他航空公司的联营航班)。
大韩航空的旅行奖励在一个方向上只允许一次中途停留,往返旅程最多两次(不包括最终目的地)。
要求相同航线的两张或更多往返奖励机票时,每张机票仅需要90%的标准里程要求。
奖励机票可用的座位数量可以根据航班、旅行日期、季节和航线而变化。
经由韩国的美洲-关岛航线中不能使用奖励机票及座位升舱奖励。
奖励机票里程补偿
对于全部或部分未使用的奖励里程,扣除使用区间的里程后,重新予以补偿剩余区间的里程。
以申请里程补偿的时点为准,奖励机票从里程扣除日起过6个月,将扣除5,000里程后予以补偿。过1年,将扣除10,000里程后予以补偿。
升舱奖励机票,如果过了机票有效期,从发奖励日起过6个月,将扣除5,000里程后予以补偿。过1年,将扣除10,000里程后予以补偿。
但是,对于延长有效期而使用的扣除里程,不予以补偿。
如果丢失了奖励机票,在报告日期的两个月之后,对丢失机票进行使用与否的确认过程。未使用机票获得确认后,将补偿未用部分的里程。
如果奖励机票丢失报告日期从发奖励日开始过6个月,将扣除5,000里程后予以补偿。如果报告日期从发奖励日开始过1年,将扣除10,000里程后予以补偿。
奖励航班机票签发
奖励航班机票可以由大韩航空的市内售票处签发。
会员必须亲自申请奖励航班机票, 在提交奖励航班机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会员卡和带照片的个人身份证明。
代表申请会员的任何人员或第三方必须提交来自会员的委托书、 会员的会员卡和个人身份证明及代理方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
在大韩航空网站注册的会员也可以通过大韩航空的网站办理 奖励航班机票的预订/签发。
奖励机票税金及燃油附加税
购买奖励机票时征收税金及燃油附加税,支付相应费用后发给机票。
随出发地区与城市不同征收的燃油附加税金额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