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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订票:必须在大韩航空订票中心预订您的奖励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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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售票
- 奖励只能由大韩航空售票处签发,机场并不提供。
- 只有在所有航班的座位得到确认之后才能进行售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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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用
- 伙伴航空公司奖励仅对于往返行程有效。
- 出发和到达城市的国家必须相同。
- 较高等级的兑换应在混合奖励等级的航线上使用。
- 优惠券必须按照正确次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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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更改
- 在开始使用机票之前,允许更改整个航线。
- 在开始使用机票之后,只许在重新签发机票的情况下更改航空公司/航班编号/日期中的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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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效性
- 从签发之日起一年有效。
- 不许延长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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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灯火管制日期:不许在每家伙伴航空公司的航线禁运期间使用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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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里程返还
- 部分使用的机票不可返还。
- 完全未用的奖励机票可在签发机票的一年内将足额里数返还入会员帐户。
- 签发机票一年后将扣除10,000英里。
(例外:对于越南航空的奖励,如果在签发机票的6个月后提出返还请求,将扣除5,000英里,12个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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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伙伴航空公司的奖励根据公司各自的规定以日程更改以及航班所需里程为依据。请联系大韩航空订票中心,了解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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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事项
- 收入机票不许升级奖励。
- 不适用婴儿和儿童里程折扣;如果占用座位,将兑换与成年人相同的里程。
- 当要求超过两次往返行程额外奖励时,不适用10%的奖励折扣。
- 奖励升舱及天合联盟(Sky Team)升舱时,若包含大韩航空的商务舱Sleeper Seat,头等舱Kosmo Sleeper Seat、头等舱Sleeper Seat时,则需另行追加扣除里程。(详细内容请参考天合联盟奖励/升舱扣除里程)
- 其他规定依照伙伴航空公司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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