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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服務 / 遺失機票

   若您的機票遺失或被盜取,請先聯絡大韓航空。大韓航空將根據您的要求補發機票或退款。

報告機票遺失之前應核實什麽資料?
補發遺失機票
如何報告機票遺失
遺失機票退款

報告機票遺失之前應核實什麽資料?
遺失電子機票
 
電子機票是一種電子發票系統,可以將機票的詳細資訊保存在航空公司的電腦系統內,因此電子機票不可能遺失或被盜取。
您只需要重新列印我們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您的電子機票行程/收據或讓大韓航空通過傳真再次發送給您即可。
請在整個旅行過程中保存好“電子機票行程/收據”,因爲在辦理登機手續、過關或報關手續時可能需要出示。
   
遺失紙制機票
 
您需要親自前往大韓航空分公司或售票處辦理機票補發/退款。
如果您提供原有機票資料如機票號碼、路線、購票地點和日期,處理時間將大大縮短。
我們建議您保留一份機票影印副本 ,以備機票遺失時使用。
 
如何報告機票遺失
需要提交的文件
     根據乘客的年齡(成人/未成年人)或前往大韓航空辦事處的人需提交的文件不同。請參考下表。
  成年乘客 未成年乘客
必要文件

- 乘客的護照影印副本
- 遺失機票賠償同意書

- 乘客的護照影印副本
- 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書寫的
  遺失機票的賠償同意書
- 父母或代理人的身份證
- 確認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關係
   的文件
   (例)居民登記副本、家庭登
   記副本、醫療保險卡等。

代理人前往
辦事處需提
交的額外文

- 由乘客書寫的授權書
- 代理人的身份證

- 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書寫的
  授權書
- 代理人的身份證


服務費
 
報告機票遺失不收取服務費,但補發機票或退款將收取服務費。

服務費根據提供服務的所在國有所不同。
(例)韓國——50, 000韓圜,美國——50美元,日本——10,000日元

服務費可能有所更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免除。
 
補發遺失機票
符合條件的機票
 
機票
無成人陪同的未成年人服務費MCO(旅費證)與機票一起遺失。
   
不符合條件的機票(只能退款)
 
非機票的其他類型旅費證。
   
補發程序
 
按上述所示攜帶“必要的文件”前往大韓航空售票處,即可辦理機票補發。
如果您是在其他國家購買的機票,該程序可能需要約2-3個工作日,因爲您的原本機票資訊必須從原本機票地發送有關資料至補發機票之辦事處。
   
 
遺失機票退款
退款程序
 
前往大韓航空售票處並按上述提示出示 “必要的文件”,即可申請退款。
如果確認所遺失的機票從您申請退款之日起60天未被使用,您將可獲得退款。
   

注意
如何獲得遺失的PTA(預付票通知)退款
 
如果您遺失的機票是通過以PTA(預付票通知)發出的機票,需提供第一家發出PTA的航空公司的認可。
   
機票遺失後購買新的機票該如何辦理
 
如果您購買了一張新的機票以完成旅行,您可以申請該新機票退款。
但是該的新機票必須與遺失的機票有相同的路線、艙位和條款
申請新機票退款時,您必須按上述指示攜帶“必要的文件”前往大韓航空售票處,另外還需提供新機票的乘客收據以及購買新機票的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