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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里數 / 大韓航空
如何使用里數
獎勵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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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韓航空額外獎勵的里數兌換
如何向家庭成員轉送額外獎勵
除了會員本人以外,獎勵還可以轉送會員的祖父母、父母、配偶、岳父母、兄弟、姐妹、兒女、女婿、兒媳和孫子女。
只需提供必要的文件並且作爲家庭成員進行登記,即可獲得里數。
只需在起始程序程序時登入家庭成員,無需其他文件。
爲了登入家庭成員,需要提交一份能夠確認家庭關係的國家發行的文件。(比如,居民登錄登本,戶籍登本,出生申請書,結婚申請書等)
多重獎勵的扣除里數要求
要求相同航綫的兩張或更多往返獎勵機票時,每張機票僅需要90%的標準里數要求。
單程和嬰兒機票獎勵以及升級獎勵不適用於10%的折扣。
對於級別、地區和季節的變化,或者未用贈票的部分補償,將取消以前適用的10%折扣。
机票奖励/升舱奖励的有效期
從簽發之日起,機票獎勵的有效期爲6個月。
只要機票有效,升艙就始終有效。
機票獎勵的有效期可以延長3個月的時間,每次延期將扣除5,000英里。最多允許延期兩次。
旺季期間的里程兌換
在旺季期間,兌換機票獎勵和升艙獎勵將會需要更多的里數。
旺季的日期每年都會變化。
2008年獎勵旅行的旺季旅行日期如下:
航線 / 年
2008
2009
韓國 國內線
1.1
2.5 ~ 2.11
7.16 ~ 8.24
9.12 ~ 9.16
12.30 ~ 12.31
1.1 ~ 1.4
1.23 ~ 1.28
7.17 ~ 8.23
10.1 ~ 10.5
12.30 ~ 12.31
國際線
從除美國和加拿大以外的各地區起程
從除美國和加拿大以外的各地區起程
1.1 ~ 1.13
2.1 ~ 2.7
7.20 ~ 8.20
9.12 ~ 9.14
12.28 ~ 12.31
1.1 ~ 1.11
1.23 ~ 1.27
7.17 ~ 8.16
10.1 ~ 10.4
12.23 ~ 12.31
從美國和加拿大起程
從美國和加拿大起程
5.19 ~ 6.30
12.8 ~ 12.23
5.23 ~ 7.5
12.12 ~ 12.27
獎勵旅行指南
獎勵只能用於大韓航空的航班(獎勵不得用於其他航空公司的聯營航班)。
大韓航空的旅行獎勵在一個方向上只允許一次中途停留,往返旅程最多兩次(不包括最終目的地)。
要求相同航綫的兩張或更多往返機票獎勵時,每張機票僅需要90%的標準里數要求。
機票獎勵可用的座位數量根據航班、旅行日期、季節和航綫而變化。
經由韓國的美洲-關島航線中不能使用獎勵機票及座位升艙獎勵。
獎勵機票哩程補償
對於全部或部分未使用的獎勵哩程,扣除使用區間的哩程後,重新予以補償剩餘區間的哩程。
以申請哩程補償的時點為準,獎勵機票從哩程扣除日起過6個月,將扣除5,000哩程後予以補償。 過1年,將扣除10,000哩程後予以補償。
升艙獎勵機票,如果過了機票有效期,從發獎勵日起過6個月,將扣除5,000哩程後予以補償。 過1年,將扣除10,000哩程後予以補償。
但是,對於延長有效期而使用的扣除哩程,不予以補償。
如果丟失了獎勵機票,在申報日期的兩個月之後,對丟失機票進行使用與否的確認過程。 未使用機票獲得確認後,將補償未用部分的哩程。
如果獎勵機票丟失申報日期從發獎勵日开始過6個月,將扣除5,000哩程後予以補償。 如果申報日期從發獎勵日开始過1年,將扣除10,000哩程後予以補償。
如何辦理飛行獎賞
飛行獎賞只可以於大韓航空網頁及辦事處辦理。
會員必須親自申請有關飛行獎賞,並且於申請時必須遞交獎賞申請表、 Skypass 會員卡及身份證副本以辦理有關獎賞。
獎賞申請人如委託第三者辦理有關獎賞,獎賞申請人必須以書面通知有關委託 他人辦理事宜及連同Skypass會員及委託人的身份證副本遞交大韓航空辦理。
獎賞申請人可於大韓航空網頁內辦理有關之飛行獎賞,但會員必須先登記為網上 會員方可於網上辦理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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