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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標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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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是大韓航空代表韓國國家民航的身份,該商標以國旗上的陰、陽的概念設計而成,而將太極圖案的紅色和藍色組合成和諧的標誌。
紅藍之間的白色是將螺旋槳的旋轉形象化的顏色,體現了大韓航空引擎的強勁促進力和挑戰無限的意志力,這設計指定包含在原色商標之中,不可以以其他顏色取代。
在單色商標中區分上半部和下半部之間的色調差異,規定由幾條水平線來表現上半部。
單色商標中沒有區分上半部和下半部的白色部分,僅以底色區分該兩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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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識與字標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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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商標是商標和標誌結合而成的一種獨特標誌,它的設計最大限度地反映了大韓航空的公司理念和身份。它是大韓航空企業設計中最重要的原素,須同樣的方法嚴格使用。此外,無論在任何地區,大韓航空的文字商標均使用英文。大韓航空的文字商標分為單行和雙行兩種形式。建議使用單行形式,雙行形式只限用於空間受限的情況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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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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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規定用於商標和文字商標之中,發揮著傳遞大韓航空固有顏色形象的重要作用。顏色規定在使用文字商標時應採用按照背景顏色的明暗度來表現的方法。使用文字商標時應當正確使用顏色規定,改變顏色使用將損害大韓航空形象的主要原因,務必嚴格遵守本顏色規定。
墨水濃度以40%為標準,底色亮于該數值時應使用正圖像,暗于該數值時應使用負圖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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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標記(包括SkyTeam 標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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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使用與商標組合的署名商標。但是僅由大韓航空單獨贊助而天合聯盟未參與贊助時,不得同時使用天合聯盟的商標。
使用天合聯盟署名商標時不得任意調整大韓航空文字商標和天合聯盟商標的比例。天合聯盟商標允許使用的最小尺寸為6mm高,小於該值時應使用除去天合聯盟商標的大韓航空文字商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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