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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訂指南
 

特別旅客服務 / 孕婦


無論懷孕期多久而於旅程中無需醫療照顧,懷孕乘客可以旅行。 然而,懷孕期達到或超過32周的乘客必須提供一份醫療證明的副本並必須簽署有關聲明

懷孕旅客能否旅行
   將根據懷孕期間及懷孕狀態(單胎或多胎、多胎懷孕指雙胞胎或以上)決定是否能夠乘搭航班旅行。 尤其是多胎懷孕的情況,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孕婦搭乘指引(IATA medical guideline 3rd edition),爲確保孕婦和胎兒的安全以及安全的航空旅行而制訂了有別于單胎懷孕的搭乘標准,敬請留意。 患有懷孕並發症(懷孕性高血壓、懷孕性糖尿病、婦産科性出血等)的高危産婦適用另行制訂的標准,特此告知。告知。
 
懷孕周期
(以搭乘日為標准)
航空旅行の可否
單胎懷孕 多胎懷孕
未满32周 未满32周    與普通旅客相同,可以自由旅行。
32周 ~ 36周 32周
請於預訂座位及購票時告知懷孕日期及預産期。
辦理登機手續時,請提交以飛機起飛時間爲標准
72小時以內簽發的身體檢查證明書。
37周以上 33周以上    爲保障孕婦和胎兒的安全,不可乘搭航機旅行,敬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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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乘客必須準准備的文件
   爲確保安全旅行,請預先準備以下表所要求的文件。
 
懷孕類別 所需文件 所需數量 備注
單胎懷孕32~36周
   
多胎懷孕32周
   
與懷孕期無關但患有懷孕並發症的高危孕婦
身體檢查證明書 1份
以飛機起飛時間爲標准的72小時以內簽發的
婦産科專業醫生發出及簽署的證明書
必須記載事項
  - 孕婦能否旅行
  - 懷孕周數(以搭乘日為標准)
  - 是否爲初産及曾懷孕次數
  -

預産期

保證書

2份

於辦理登機手續時填寫
由大韓航空提供的表格
  Filling  a form
懷孕並發症
 

懷孕性高血壓、懷孕性糖尿病、婦産科性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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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艙內注意事項
飛行途中機艙內的氣壓略低于地面,但調節至一定飛行水平後對健康乘客沒有太大的影響。但是,飛機客艙內的氣壓過低會導致腸內氣體略微膨脹,尤其有可能壓迫孕婦腹部,因此請盡量避免飲用能生成氣體的食品(可樂、汽水等碳酸水)或食用過多食物。
 
 
飛機航行中的異常氣流會導致機身震蕩,因此請在機艙內移動時注意飛機震蕩,就座時則請隨時扣好安全帶。扣上安全帶時應考慮最高安全程度,並最好舒適地扣於骨盆和大腿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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