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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訂指南
 

使用里數 / 大韓航空

如何使用裏數
獎勵機票
升級獎勵

如何使用裏數
如何向家庭成員轉送額外獎勵
除了主要會員以外,獎勵還可以合計並且用於會員的祖父母、父母、配偶、岳父母、兄弟、姐妹、兒女、女婿、兒媳和孫子女。
只需提供必要的文件並且作爲家庭成員進行登記,即可獲得裏數。
只需在起始程式中進行家庭登記,之後無需其他文件。
爲了確認資格,韓國人需要提交一份戶籍副本/外國人需要提交一份戶籍副本。
機票獎勵/升級獎勵的有效性
從簽發之日起,獎勵機票的有效期爲1年。
只要機票有效,升級就始終有效。
旺季期間的裏數兌換
在旺季期間,兌換獎勵機票和升級獎勵將會需要更多的裏數。
旺季的日期每年都會變化。
2012/2013年獎勵旅行的旺季旅行日期如下:

路線

出發

到達

2012年

2013年

韓國國內

韓國國內

1.1 ~ 1.2
1.20 ~ 1.25
3.1, 3.3 ~ 3.4
5.26 ~ 5.28
7.20 ~ 8.26
9.28 ~ 10.3
12.22 ~ 12.23, 12.25
12.29 ~ 12.31

1.1
2.8 ~ 2.12
3.1 ~ 3.3
5.17 ~ 5.19
6.6, 6.8 ~ 6.9
7.19 ~ 8.25
9.17 ~ 9.23
10.3, 10.5 ~ 10.6
12.28 ~ 12.31

美洲以外

韓國、亞洲、
歐洲、中東、
大洋洲

韓國、亞洲、
歐洲、中東、
大洋洲

1.1 ~ 1.8
1.20 ~ 1.25
7.14 ~ 8.15
9.28 ~ 10.3
12.22 ~ 12.31

1.1 ~ 1.6
2.7 ~ 2.12
7.20 ~ 8.22
9.14 ~ 9.23
12.21 ~ 12.31

美洲

韓國、亞洲、
大洋洲(*)

北美洲、
南美洲(*)

北美洲、
南美洲(**)

韓國、亞洲、
大洋洲、
北美洲、
南美洲(**)

5.18 ~ 7.1
12.7 ~ 12.23

5.17 ~ 6.30
12.7 ~ 12.23

(*) 從大洋洲到南美洲和南美洲到大洋洲的航線以扣除歷程為不允許使用獎勵機票。
(**) 從北美洲到南美洲和南美洲到北美洲的獎勵旅行的旺季期限適用於北美洲的獎勵旅行的旺季期限。

獎勵旅行指南
獎勵只能用於大韓航空的航班(獎勵不得用於其他航空公司的聯營航班)。
大韓航空的旅行獎勵在一個方向上只允許一次中途停留,往返旅程最多兩次(不包括最終目的地)。
在相同的地區、季節和級別內,允許出現一次路線變化。
在獲得了多張獎勵機票的10%折扣之後,如果發生了級別、地區和季節的變化,將取消以前適用的10%折扣,並且改變路線可能需要額外的裏數。
經由韓國的美洲-關島航線中不能使用獎勵機票及座位升艙獎勵。
獎勵機票哩程補償
對於全部或部分未使用的獎勵哩程,扣除使用區間的哩程後,重新予以補償剩餘區間的哩程。
未使用的獎勵機票一年後申請退票時(里程扣除日為準),將扣除一萬里程後返還剩餘里程。
如果使用里程升艙的機票不再有效,升艙里程扣除日超過一年時將扣除一萬里程後返還剩餘里程。
但是,對於延長有效期而使用的扣除哩程,不予以補償。
如果獎勵機票申報掛失的日期超過里程扣除日一年,將扣除一萬里程後返還剩餘里程。
如果丟失了獎勵機票,在報告日期的兩個月之後,對丟失機票進行使用與否的確認過程。未使用機票獲得確認後,將補償未用部分的里程。
如何辦理飛行獎賞
飛行獎賞只可以於大韓航空網頁及辦事處辦理。
會員必須親自申請有關飛行獎賞,並且於申請時必須遞交獎賞申請表、 Skypass 會員卡及身份證副本以辦理有關獎賞。
獎賞申請人如委託第三者辦理有關獎賞,獎賞申請人必須以書面通知有關委託 他人辦理事宜及連同Skypass會員及委託人的身份證副本遞交大韓航空辦理。
獎賞申請人可於大韓航空網頁內辦理有關之飛行獎賞,但會員必須先登記為網上 會員方可於網上辦理有關事宜。

獎勵機票稅金及燃油附加稅

購買獎勵機票時征收稅金及燃油附加稅,支付相應費用後發給機票。
隨出發地區與城市不同征收的燃油附加稅金額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