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行李規例適用於國內和國際線航班。
各訂位艙等限額
個人物品
| 尺寸 | 不超過 40 厘米 x 30 厘米 x 15 厘米 |
|---|---|
| 允許攜帶的物品 | 手提袋、公事包、手提電腦袋等 |
手提行李
| 尺寸 | 三邊合共不超過 115 厘米(45 英吋),或 55 厘米 x 40 厘米 x 20 厘米(包括手柄和車輪) |
|---|---|
| 允許攜帶的物品 | 手提行李箱、背囊、波士頓手袋等 |
若您乘坐經濟艙或優選艙,個人物品僅限於一部手提電腦、一個公事包或一件可放在您前方座位下方的個人物品。
| 件數 | 兩件手提行李 |
|---|---|
| 重量 | 總重量不超過 18 公斤(40 磅) |
| 尺寸 | 三邊總和不超過 115 厘米(45 英吋),或最大尺寸為 20 厘米(深度 A)x 55 厘米(高度 B)x 40 厘米(闊度 C)(包括手柄和車輪) |
經濟艙/優選艙
頭等艙/商務艙
放入座椅上方置物櫃中
若您的行李體積較大,請放置在座椅上方置物櫃中,而不是放在座位下方。將行李存放在座椅上方置物櫃時,請確保行李牢固且不會掉落。
放入座椅上方置物櫃中
存放在座位下方
將行李存放座位下方指的是將行李放在前排座位下方,而非本人座位下方。
存放在座位下方
請確保在離開客機時並無遺留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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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攜帶進入航班機上物品的例子

多功能兒童行李箱

吊腳床

窗邊置物架

頭頸枕

充氣枕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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